。非也。俗话说,天材地宝,有缘者居之。只要运气好,说不定还是有机会争抢到灵果的。”
“君不见,古往今来的话本小说中,大多人用尽心思,机关算尽都谋求不到的东西,另少部分人出门摔一跤,说不定就捡到了。这便是有缘分。缘,妙不可言。”
旁人:“!!!”
林克:“...”
他淡淡看了眼说出此话的江湖客,发现是个高不过一米七,重不少于两百斤,满脸麻子,头发油腻,非常邋遢的胖子后,心中立马了然,说好听点,这是个普通且自信的胖子。说难听点,这人心里就没有半点逼数,搁这做白日梦呢?
不理会这些人的话,林克神情淡然,径直往古屋里走去。
至于那老人,想来只是个会点养鬼术的玄学中人。
对他而言,既然不能提供元点,那就没有出手的必要。还不如让傅雨和白冰出手来击杀,省一些气力也是好的。
此时。
见煞气滚滚、面目俊朗的狠人走来,众人连忙恭敬地让开道来。
“嘶。刚刚从我旁边走过,那好重的杀气,就跟针扎在我皮肤上一样,刺痛,刺痛的。”
“那当然了。我听师父讲过,杀人越多,人的气魄就会越强。胆壮而气强,气强而胆壮,两者是时刻互辅互补的。最后甚至可达到雷目一扫,可将对手吓到肝胆俱裂的天人地步。”
“真的假的?这么玄乎!”
“我都讲了是听说......但原理是不变的。不然怎么会有杀人练胆的说法呢?”
“...”
普通江湖客又开始讨论起了八卦话题。
林克对此漠不关心。
虽然他们所言不假,杀人的确可以练胆。而且杀得越多,胆气越壮,也是正确的。
但是这其中还另有说法。
须知。
杀人只是手段。
要论杀人,林克大可找平民百姓来练手。可这又有什么用呢?砍瓜切菜一样,一天干掉上百个手无寸铁、不通武功的平民,是件很值得骄傲的事么?
气魄的根源来自于宏大信心。
傲世。
睥睨。
不凡。
要杀,就杀强者。
谁强,便杀谁。
这是武人根本一点,没有这种傲视天下的心气支撑,出手便不够狠,不够毒,不够凶。
否则。
欺软怕硬的结果只能是变成唯唯诺诺的软骨头。
从唯心角度来讲,便是用击败强者后带来的巨大成就感和满足感滋补胜利者的心灵,一步步地壮大气魄,不停在暗示自身,自己才是最强的,任何困难都不可阻拦我。
至此周而复始,有可达到另种高深境界。
“主人家,鱼肉素菜都来一份,钱少不了你的。”
林克坐到原本鬼罗汉的位置,温声道。
此话一出。
主人家笑容满面的走上来,立马点头道:“诶,晓得嘞。”
“客人,有啥子事,尽管吩咐。”
“至于这钱不钱的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