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挑选,怯战退缩者立即枪毙,因此其手下的匪徒都极为凶狠。
一九二五年至一九二八年间,谢桂堂股匪在滕县、临沂、费县、蒙阴等地抢掳奸杀,罪行擢发难数。
匪中歌谣说:“要使钱,上谢团”,“跟着师长到处窜,给个县长也不换”。
谢匪还向各村派粮派款,如有抗拒或交不足数,即攻破村寨,烧杀抢劫,南孝义村一九二七年春节前后尚有300多人在外讨饭,二月一0日谢桂堂以未纳钱粮为由攻入该村,烧杀骇人听闻。有的男子被砍去四肢、大卸八块,儿童也不能免。
一个十岁儿童被匪徒用七寸尖刀从左耳刺进,右耳贯出,钉在墙上。一个两岁孩子被抓住双腿扯成两半,一岁的婴儿被放在碾麦的石辊下碾成肉泥。一名妇女被二十多个匪徒而死。一名少女因反抗匪徒凌辱,匪徒施暴后又甩凶残的手段杀害了她,还把她剖腹填入石头。许多妇女不堪受辱跳入井中,匪徒竞用辗辊子掷入。
此次匪祸中,该村被杀346人,四一户被杀绝。因全村烧光,幸存和归来的人无以为生,冻饿而死73人,卖儿鬻女38人,妇女改嫁51人。全村原有735人,仅余212人。
一九二八年三月二九日,谢匪攻入大泗彦村,该村92户人家被杀绝48户,总人口637人被杀559人,外村来此避匪祸的被杀388人,共死亡947人。劫后余生者仅78人(包括外出归来15人),后由于饥馑、瘟疫,又死去近一半,到秋天,全村仅余42人。
谢匪对绑架来的人票也极狠毒。三五天不送赎金,即给其家中送去人票的一只耳朵或眼珠;再三五天,即撕票。撕票手段残酷至极。如将人埋入土坑,仅露头部,再用铁镐猛击颅顶,因被埋的人血液压向头部,故血花脑浆冲出老高,称作“放天花”。又如将人用铁丝捆紧,上身浇煤油点火,称“点天灯”。此外还有刀刺、刀铡、零刀削、活埋、剖腹、挖心等。
一九二八年以后,谢桂堂忽兵忽匪,流窜华北七省,每到一地,均如此造孽。